喻芝蘭自己有一套「三二一」法則,
這套法則的重點是:不花掉未來的財富。

她將收入分成:三份現在,二份未來,一份自己。 
每個月,她先扣掉「未來」的兩等份後,
才開始支配其餘四等份,沒花完的就繼續移入「未來」的帳戶。 

所謂的「現在三份」是指生活所需花費;
「未來兩份」則是儲蓄將來所需,如退休基金;
「自己一份」是充實自己基金,買書與上課都包含在內。 


分清「想要」和「必要」 看出兩者的不同嗎?
喻芝蘭投資在提升自我價值的比重,
固定維持在月收入的一七%左右。
 
她與黃敬華的差異,不僅是花錢的紀律,
還有讓金錢「加值」的渴望。
而黃敬華對金錢的態度,可能也是你我的寫照。 

股神巴菲特(Warren Buffett)擁有五百二十億美元身價,
卻不願意花錢買套昂貴的西裝,
不是他吝嗇,而是「穿在我身上看來很廉價,那就沒有價值,」
他說:「價格是你付出的,價值才是你得到的。」 

懂得區分它,不盲目被價格所引導,
是巴菲特成為全球第二大富豪的有錢基因。 

而這也是有錢人與窮人的差別:能否洞悉自我的欲望。 
「你分得出想要(want)還是必要(need)的差異?」陳琬惠說。 

所謂的「想要」是指:我想感覺好,讓別人仰慕。
所以我買跑車或是名牌皮包。

「必要」則指,生存的必需品,
如食物、居所、子女教育、退休養老金等。 

當你區分出欲望的種類後,
要將自己的欲望排列出優先順序,
才能照著順序聰明花錢。

但很多人連第一個步驟的區分都不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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